訪客留言 (7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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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cky950817 於 2009-10-29 07:31 PM 發表:
c0mm3n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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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bee_712 於 2009-10-08 11:57 PM 發表:
c0m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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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kies921 於 2009-10-07 08:22 PM 發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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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msuperlove 於 2009-10-04 07:52 AM 發表:
COMMENTS`(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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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Lovekay 於 2009-09-13 02:54 PM 發表:
吃醋 因為喜歡 生氣 因為在乎 發呆 因為太愛 傷只 因為不想失去 ••• 傳給2o人. 今晚就會有人說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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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by0913 於 2009-09-01 09:50 PM 發表:
回的
1.CoMmEnT
2.CoMmEnT
3.cOmMeNT
4.CoMmEnT
5.CoMmEnT
6.CoMmEnT
7.CoMmEnT
8.CoMmEnT
9.CoMmEnT
10.CoM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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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me_929 於 2009-07-25 11:12 AM 發表:
c0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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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Lovekay 於 2009-07-23 04:05 PM 發表:
靜玟,今年 3歲。 沒有 眼睛和嘴唇。 已經死了。 看完不傳者- 靜玟今晚一點會在 床邊看著你喔。今晚會在天花板上看著你喔,還會一直叫著你的名字 在 1994年6月29號,某人因把這封信刪除,第二天他突然死亡 , 被人發他的屍體,連醫生也不知他突然死亡的原因 , 身邊的親人先後因連串的不明原因死亡和人間蒸發。如果你把這封信刪除的話,你的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,如果你在看這封信的24小時內,傳給30個人你家人不會鬧鬼。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朋友,10天後,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。如果不發,你媽媽會在50天後,被車撞死(很靈)不知道誰傳的 ,我也是被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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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kies921 於 2009-07-14 11:29 AM 發表:
CoMmEnT...要回架...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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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ONGPUIYEE 於 2009-07-12 10:19 AM 發表:
萃萃;
c0mm3nt<'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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