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`... (chloexing)
愉快
會員等級: 普通會員
性 別:
國 家: 香港
地 區: 元朗區
註冊日期: 2008-12-18
最後登入: 2009-11-04
在線狀態:
個人資料
高度:
144cm
身形:
均稱健康
星座:
雙子座
戀愛狀況:
單身
性格:
樂天豁達
性取向:
喜歡異性
吸煙習慣:
從不吸煙
飲酒習慣:
從不飲酒
宗教信仰:
無宗教信仰
教育程度:
小學程度
職業:
學生
收入:
沒有收入
日常興趣:
唱歌, 行街Shopping, 睇書, 聽音樂, 潮流文化
喜愛的運動:
排球, 網球, 溜冰, 游水
自我介紹:
嗨~我係皓-晴(ps.好噁哦")
學校資料
現在就讀的學校:
  • 元朗公立中學校友會鄧兆棠中學 . 1a
曾就讀的小學:
  •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 (03~09) . 班級: 6c
網站連結
尚無任何連結
統計資料
好友總數: 24
留言總數: 7
今日人氣: 0
累積人氣: 1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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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留言
HugoKit 於 2010-03-19 07:57 PM 發表:
 cm
cY_siu 於 2009-11-09 02:35 PM 發表:
COMMENT.
ting_1015 於 2009-10-22 11:00 PM 發表:
comment^__^
litteshark 於 2009-08-18 05:13 PM 發表:
靜玟,今年 3歲。 沒有 眼睛和嘴唇。 已經死了。 看完不傳者- 靜玟今晚一點會在 床邊看著你喔。今晚會在天花板上看著你喔,還會一直叫著你的名字
在 1994年6月29號,某人因把這封信刪除,第二天他突然死亡 , 被人發他的屍體,連醫生也不知他突然死亡的原因 , 身邊的親人先後因連串的不明原因死亡和人間蒸發。如果你把這封信刪除的話,你的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,如果你在看這封信的24小時內,傳給30個人你家人不會鬧鬼。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朋友,10天後,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。如果不發,你媽媽會在50天後,被車撞死(很靈)不知道誰傳的 ,我也是被逼 ,sorry
lth4e26 於 2009-06-07 04:01 PM 發表:
c0mm3nt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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