訪客留言 (122)
smileforever 於 2009-09-26 06:13 PM 發表:
comment =]
namnam0118 於 2009-09-10 10:08 PM 發表:
 CM
black111 於 2009-09-09 12:08 AM 發表:
CommEnt
ki0328 於 2009-09-04 05:12 PM 發表:
 hi!! apple:)
black111 於 2009-09-02 12:39 AM 發表:
CoMmEnt
Macy624 於 2009-09-01 08:00 PM 發表:
comm3nT;)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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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3nT;)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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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lack111 於 2009-08-28 01:19 AM 發表:
COM2MENT
Voki 於 2009-08-21 08:30 PM 發表:
點解去我過度。唔幫我留言既?
 
 嗚嗚。
y52229721996 於 2009-08-19 10:07 PM 發表:
C0mment xd!
chnmnmya2002 於 2009-08-18 06:36 PM 發表:
玟,今年 3歲。 沒有 眼睛和嘴唇。 已經死了。 看完不傳者- 靜玟今晚一點會在 床邊看著你喔。今晚會在天花板上看著你喔,還會一直叫著你的名字
在 1994年6月29號,某人因把這封信刪除,第二天他突然死亡 , 被人發他的屍體,連醫生也不知他突然死亡的原因 , 身邊的親人先後因連串的不明原因死亡和人間蒸發。如果你把這封信刪除的話,你的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,如果你在看這封信的24小時內,傳給30個人你家人不會鬧鬼。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朋友,10天後,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。如果不發,你媽媽會在50天後,被車撞死(很靈)不知道誰傳的 ,我也是被逼 ,sor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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